工委简介

信息来源:自治区党委直属机关工委2019年03月27日24082925

班子成员

于立新   自治区党委常委、秘书长、直属机关工委书记。

包国权   自治区直属机关工委常务副书记(正厅级,蒙古族,1965年10月出生,大学学历,硕士学位。2020年4月任现职。

方   瑛   自治区直属机关工委副书记、纪检监察工委书记,汉族,1966年10月出生,中央党校在职教育大学本科学历。2017年9任直属

             机关纪检监察工委书记,2020年7月任直属机关工委副书记。

李鹏程   自治区直属机关工委副书记,汉族,1969年1月出生,大学学历。2021年12月任现职。

薛   博   自治区直属机关工委副书记,汉族,1979年8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管理学博士学位。2022年2月任现职。


部门设置

办公室

组织部(内蒙古自治区直属机关干部教育办公室)

宣传部(内蒙古自治区直属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党建督查指导部

内蒙古自治区直属机关纪检监察工作委员会

工会工委(统战部)

共青团内蒙古自治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机关党委(人事处)

离退休人员工作办公室

综合保障中心(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党校直属机关分校)


主要职责

中共内蒙古自治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是自治区党委派出机构,统一领导自治区直属机关各部门党的工作,列自治区党委工作机关序列。主要职责是:

一、统一组织、规划、部署自治区直属机关党的工作,提出加强和改进机关党的建设的意见和建议,研究制定工作规划并抓好组织实施。

二、指导自治区直属机关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

三、指导自治区直属机关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四、对自治区直属机关各级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向自治区党委报告。

五、指导自治区直属机关各级党组织实施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和管理,及时向自治区党委反映各部门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情况。

六、配合自治区有关部门抓好自治区直属机关各部门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参与对自治区直属机关各部门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和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督促检查和指导,了解掌握情况,按规定报送情况报告。

七、督促指导自治区直属机关各部门机关党委按期换届,审批关于召开党员大会或者党员代表大会的请示,审批自治区直属机关各部门机关党委和机关纪委领导班子的组成及书记、副书记的任免。

八、指导各级党组织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做好党员发展、教育和管理等工作。

九、领导自治区直属机关各部门机关党的纪律检查工作。

十、了解掌握自治区直属机关工作人员的思想状况,指导自治区直属机关各级党组织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

十一、领导自治区直属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女组织等群团组织的工作,指导自治区直属机关各级党组织做好党的群众工作和统一战线工作。

十二、协同配合有关部门指导、规划、协调、监督、检查自治区直属机关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培训轮训自治区直属机关党务干部和党支部书记。

十三、完成自治区党委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