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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党委直属机关工委召开委员会 (扩大)会议传达学习
中国共产党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一届委员会第八次全体会议精神

供稿:办公室
2024年08月07日10:41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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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自治区党委直属机关工委召开委员会(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中国共产党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一届委员会第八次全体会议精神,研究贯彻落实工作。常务副书记孙艾芳主持会议。各副书记、各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自治区党委十一届八次全会审议通过了《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关于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的意见》,对全面深化改革、办好两件大事、做好下半年各项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的具体行动,为内蒙古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进行了系统规划,指明了改革方向。我们要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自治区党委十一届八次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结合机关党建工作实际,切实推动会议精神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会议强调,要及时跟进学习领会。全体党员干部要认真学习领会自治区党委十一届八次全会精神,与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相结合,与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精神相结合,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就中央和国家机关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推动机关党建高质量发展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相结合,引导机关党员干部强化政治忠诚、提高政治能力,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会的工作部署上来,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深化改革的目标任务上来。要积极营造学习宣传贯彻的浓厚氛围。各部门要对照自治区《意见》的具体工作部署,结合各自职能职责,认真开展好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自治区党委十一届八次全会精神的学习宣传工作,引导区直机关各级党组织以理论学习中心组为龙头、以党支部为基础、以青年干部为重点,全面抓好区直机关党员干部的理论学习,分级分类抓好教育培训,高质量开展宣传宣讲,切实推动全会精神在区直机关走深走实。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推动改革。各部门要充分发挥机关党建的政治引领和服务保障作用,积极推动区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自治区党委十一届八次全会精神,深入推进“北疆模范机关”创建、坚强堡垒“模范”支部创建、“争当四好党员”活动、“提标、提速、提效”专项行动等工作,持续做好对区直机关党员干部、无党派人士、工会职工、青年干部等群体的思想引领,努力在推动全区重大改革的“最初一公里”中跑出加速度、取得好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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