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党组召开2024年第4次(扩大)会议暨党纪学习教育第1次会议,传达学习中央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第六次会议精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和《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关于在全区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实施方案》,研究政府办公厅党纪学习教育具体工作,并进行动员部署。自治区政府党组成员、秘书长、政府办公厅党组书记郑东波主持会议并讲话,厅党组成员、厅级干部参加会议,各基层党组织书记列席会议。
会议指出,加强党的纪律教育是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的重要举措,党内法规制度是对全体党员的共同要求。要切实增强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深刻理解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伟业的必然要求,是加强政治机关建设的客观要求,是推动自治区办好两件大事、实现闯新路进中游的现实需要。
会议强调,为开展好党纪学习教育,政府办公厅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在学纪上高度自觉,在知纪上准确把握,在明纪上界限分明,在守纪上令行禁止。要加强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各党支部书记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主动上手、层层示范。要坚持“两手抓”,把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同主责主业结合起来,特别是同办好两件大事、实现闯新路、进中游目标任务结合起来,靶向治疗“对党规党纪不上心、不了解、不掌握”问题,推动“三办”、“三服务”水平实现新提升。要注重舆论宣传,营造浓厚氛围。要坚持严实作风,杜绝形式主义,做到规定动作一个都不能丢、重点举措一条都不能少、相关要求一项都不能松。通过党纪学习教育,真正让各项纪律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让纪律规矩成为党员干部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的重要遵循。
会后,各基层党组织分别召开会议,对开展党纪学习教育进行安排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