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自治区党委宣传部机关召开党纪学习教育专题部署会,传达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精神,中央、自治区党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和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区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实施方案》,部班子在家成员,机关各处室、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参加。
会议指出,要深刻认识和理解把握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重大意义,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把党纪学习教育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坚决落实好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通知》精神和中央、自治区党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
会议强调,要准确把握党中央、自治区党委部署要求,高标准高质量开展好部机关党纪学习教育。要抓实《条例》学习,深刻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把党的纪律规矩内化于心。要讲好纪律党课,坚持领导班子带学、领导干部领学,推动党员干部以知促行、知行合一。要加强警示教育,坚持运用典型案例、强化警示震慑,让党员干部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要深化宣传阐释,坚持运用各类媒体、丰富学习形式,加强对《条例》的学习理解。要做实教育培训,坚持完善工作机制、覆盖全体党员,做到“规定动作”有质量、“自选动作”有聚焦。要注重检视整改,坚持查摆自身不足、勇于自我革命,把学习贯彻《条例》情况作为对照检查的重要内容,深入进行自我剖析。
会议要求,要压实政治责任,党员领导干部先学一步、学深一层,带头学习、作出表率,将党纪学习教育情况纳入党支部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要加强工作指导,紧紧扭住学习重点,在学习贯彻《条例》上下功夫,对各党支部组织的活动严格把关、防止偏差。要力戒形式主义,坚持真抓实干,注重问题导向,把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与持续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紧密结合起来,严防各种“低级红”“高级黑”,确保党纪学习教育不虚不空、不走过场。
会后,为部机关每名党员干部配发《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单行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