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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纪学习教育动态

自治区直属机关党纪学习教育工作动态(一)

来源:组织部
2024年04月20日08:28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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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部署要求,自治区党委直属机关工委充分发挥指导督促作用,第一时间推动自治区直属机关各单位进行工作部署,切实强化宣传引导,持续推动各单位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实际成效不断推动机关党的建设高质量发展,为完成好两件大事、实现“闯新路、进中游”目标提供坚强纪律保证。

  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4月15日,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召开2024年第11次厅务会会议暨党纪学习教育工作部署会议,传达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和自治区党委常委会会议暨党建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研究审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党纪学习教育实施方案》,安排部署全厅党纪学习教育工作。提出要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契机,把纪律教育与“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主题党日活动等结合起来,融入日常、做在经常。要在全厅营造学纪、知纪、明纪、守纪的浓厚氛围,使党纪学习教育见“实效”收“长效”,让铁的纪律转化为党办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推动党办各项工作提质增效。

  自治区财政厅

  4月15日,自治区财政厅召开党组(扩大)会议,研究部署自治区财政厅党纪学习教育工作,审议《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实施方案》。厅党组对财政厅党纪学习教育负总责,成立财政厅党纪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厅党组书记任组长,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厅党组成员任副组长,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加强对分管处室(单位)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厅属各级党组织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制定支部党纪学习教育任务清单,明确时间节点,细化具体举措,谋划落实好各项具体任务,确保党纪学习教育推进有力。

  自治区民政厅

  4月15日,民政厅党组召开第19次党组(扩大)会议暨党纪学习教育动员部署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党组关于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工作方案》,并对厅系统开展党纪学习教育进行动员部署。提出要巩固应用好主题教育期间探索出的好方法好经验,充分发挥党组班子带学、领导干部领学、党支部促学、党员干部研学的“四学联动”机制;坚持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通报全区民政领域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主题党日活动,加大党纪教育宣传阐释力度。各党组成员要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充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各基层党组织要抓紧制定具体学习计划,明确活动安排、时限要求和责任人,确保党纪学习教育高标准高起点高质量推进。

  自治区司法厅

  4月15日,自治区司法厅召开党委(扩大)会议暨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专题部署全区直属司法行政系统党纪学习教育工作。提出要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组织班子成员带头开展好理论学习、讲好纪律党课,运用“集中学+自学”“授课+读书”“研讨+践学”“党建+业务”周例会、主题党日等方式,组织全体党员干部深入开展学习。把党纪学习教育与强化纪律作风建设结合起来,持续纠治整治“三多三少三慢”问题,大力推进服务型机关建设,开展好“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专项行动,跑出内蒙古司法行政干事创业加速度。严格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对持续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的要求,做好宣传引导,用好“内蒙古掌上12348”“法治直播间”等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矩阵,宣传正面典型、扩大示范效应,剖析反面典型、发挥警示作用,营造讲规矩、守纪律的浓厚氛围。

  自治区团委

  4月15日,自治区团委召开党建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传达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和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关于在全区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实施方案》精神,研究部署机关党纪学习教育工作。提出要原原本本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抓好以案促学、以训促学,把从严治团的各项规章制度纳入学习安排,进一步明确日常言行的纪律标尺。要力戒形式主义,压紧压实各级责任,使党纪学习教育每项措施都成为促进共青团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有效举措,坚决防止“两张皮”。

  内蒙古广播电视台

  4月15日,内蒙古广播电视台党组召开2024年第10次(扩大)会议,研究审议《内蒙古广播电视台关于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实施方案》,并对开展党纪学习教育进行安排部署。提出要把握目标要求,高标准高质量推进党纪学习教育深入开展。通过精心组织实施,抓好理论学习,深化宣传阐释,开展检视整改,把学和做结合起来、查和改贯通起来、破和立统一起来,全面提升学习教育效果。要抓好学习教育与主责主业的有效衔接,要抓好目标导向与问题导向的有效衔接,聚焦一些党员干部存在的政治意识不强、主线要求落得不实、纪律规矩意识不牢、工作“三多三少三慢”等问题,深入学习和理解党章党规党纪,推动实际问题得到有力有效解决。要抓好“当下改”与“长久立”的有效衔接,通过建立健全相关制度,举一反三形成巩固和深化学习教育成果的长效机制。

  内蒙古税务局

  4月15日、17日,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先后召开党委(扩大)会议、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举办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辅导讲座,并对全区系统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作出动员部署。提出要从严从实落实好党纪学习教育各项任务要求,抓好“学”“查”“用”“促”四个方面。突出“学”这个基础,逐章逐条学习《条例》,抓好以研深学、以案促学、以训助学和对照检学。抓住“查”这个关键,突出问题导向,做到以学促查、学查互促、查改结合。瞄准“用”这个目标,切实抓好《条例》的贯彻执行,促进执纪执法相贯通。注重“促”这个效果,把党纪学习教育与党中央关于税收工作重大决策部署紧密结合起来,与办好自治区两件大事紧密结合起来,与推动落实区局党委“1368”工作思路紧密结合起来,更好促进主责主业抓牢扛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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