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1日上午,内蒙古边检总站召开党纪学习教育专题读书班暨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第二次专题研讨学习会。
会议组织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系列微党课第2讲,2名同志逐章逐条领学并解读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二编分则第六章“对违反政治纪律行为的处分”、第七章“对违反组织纪律行为的处分”相关内容,与会人员以案例分析的形式对《条例》6、7章相关内容进行了研讨分析,3名同志围绕“坚守纪律底线,强化政治纪律、组织纪律”主题进行了重点发言。
会议认为,政治纪律是党的纪律建设的核心,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言论、政治行动方面必须遵守的纪律。组织纪律是维护党的集中统一、保持党的战斗力的重要保证。各级要自觉坚守对党忠诚这个首要政治品格,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带头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带头接受组织生活锻炼,带头坚决执行组织决定、服从组织安排,带头接受组织监督和纪律约束。
会议要求,要深刻认识政治纪律是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的纪律,切实把政治纪律作为最根本的纪律来坚守。要旗帜鲜明讲政治,坚持从政治上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始终保持见微知著、明察秋毫的高度政治敏锐性,时刻牢记“五个必须”、坚决防止“七个有之”。要持续强化政治意识,及时传达学习、准确领会把握、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确保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完整、准确、全面贯彻到总站各项工作中。要严格执行政治纪律,对于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要敢于亮剑、敢于斗争,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会议强调,要切实把组织纪律作为维护党团结统一的重要保证来践行。要切实增强组织观念,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严格遵守组织纪律,在严肃党的组织生活、严格党员教育管理、严明基层党建责任上持续用力,教育引导党员民警特别是领导干部严格按制度、按规则、按程序办事,切实在严守组织原则、维护班子团结、坚持集体领导、发扬党内民主上发挥好示范带头作用。要扎实开展民主集中制专项学习教育,与党纪学习教育、基层党建质量提升行动结合起来,统筹兼顾,搞好结合,切实增强学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会议要求,各级要通过党纪学习教育,切实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要坚持两手抓两促进,切实把促进中心工作作为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标准来衡量,学方略、谋创新、抓落实,把党纪学习教育成效体现在推动党中央、公安部党委、国家移民管理局党组决策部署落地见效上,确保以昂扬斗志、过硬作风投入干事创业新征程,凝聚起推进总站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