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指出,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纪律处分条例为契机,在全党开展一次集中性纪律教育。纪律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而加强纪律教育是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环节,是党的纪律建设的一项基础性、经常性工作。加强党的纪律教育是党的优良传统和独特优势,是提高党员党性修养、 严明党的纪律的思想保证。新时代加强纪律教育要以解决违纪违法突出问题为重点,在增强教育有效性上下功夫,着力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知边界、明底线。
增强纪律教育的政治性。纪律教育必须紧紧围绕党的政治建设进行。严明党的纪律,首要的就是严明政治纪律。突出党章党规党纪,将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作为重中之重,自觉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持之以恒净化政治生态,“严格防止把商品交换原则带到党内”。始终坚持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深入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传承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激发共产党员崇高理想追求。
增强纪律教育的针对性。纪律教育要注重分层分类精准施教,根据不同领域、不同岗位、不同年龄层次干部精准“滴灌”,量身定制纪律教育“套餐”。加强对“关键少数”纪律教育,通过分众化开展党规党纪专题宣讲、“关键少数”廉政谈话、参观廉政教育基地等形式,使“关键少数”成为遵规守纪的落实者、实践者。进一步完善对各级“一把手”纪律教育机制,督促其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教育引导“关键少数”,特别是“一把手”增强纪律意识,炼就政治慧眼,尤其是关键岗位和重点领域这些廉政风险的高危区域。加强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领域和重点岗位干部的管理监督,加大谈话频次和日常监督检查,科学确定风险点,确保廉洁用权。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年轻干部的纪律教育,通过组织年轻干部参加纪律教育培训班、开展廉政座谈会等方式,教育引导年轻干部对权力保持敬畏之心,做到公正用权、廉洁用权。
增强纪律教育的实效性。把纪律教育融入党建工作,一方面,发挥理论学习中心组的作用,系统梳理纪律教育内容,明确学习重点,完善动态学习清单。另一方面,利用“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主题党日活动等载体,将纪律教育与政治理论、理想信念、形势政策教育贯通起来,让党员干部在常态化教育中增强遵规守纪的自觉。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和廉洁从政教育,利用多种廉洁教育形式,推动纪律教育常态化、日常化。切实发挥典型案例的教育警示作用。同时,灵活采取公布审查调查信息、通报典型案例、汇编严重违纪违法干部忏悔录、观看警示教育片等方式,把“教训”变成“教材”,警示广大党员干部以案为鉴、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将家风建设作为纪律教育的有力抓手,通过家风倡廉、家人宣廉、家庭助廉等多种举措,抓住家风“小切口”,引导党员干部不断弘扬优良传统、涵养清风正气。运用新媒体新技术,连通线上线下,把纪律教育“大课堂”融入媒体传播“小平台”。围绕监督执纪问责、违纪案例通报、党纪法规解读等主题,通过新媒体,进一步增强纪律教育的互动性。
增强纪律教育长效性。树牢“严管就是厚爱”的理念,将纪律教育和纪律执行有机结合起来,惩治违纪与建章立制有力统筹,治标与治本有效贯通。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不能把纪律作为一个软约束或是束之高阁的一纸空文。”强化纪律约束,扎牢制度笼子。要始终坚持严的基调不动摇,对违规违纪、破坏法规制度踩“红线”、越“底线”、闯“雷区”的行为,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通过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做实查办案件警示教育“后半篇文章”,把监督办案整改治理教育贯通起来,增强纪律教育的长效性。通过制度建设厘清规范权力的运行边界,聚焦重点领域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完善权力配置和运行制约机制,进一步堵塞制度漏洞,规范自由裁量权,减少设租寻租机会。建立健全落实纪律教育责任机制,完善责任体系,确保责任主体“不缺席”,各项工作“不缺位”。建立健全督查考评机制,将各级党组织开展纪律教育活动纳入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考核内容,作为考核评价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重要依据,立好纪律“风向标”。建立健全执纪问责机制,对不按规定开展纪律教育的严肃指出、限期整改,对走过场的责令重新开展,并在一定范围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追究主要负责人责任,以追责问责倒逼纪律教育走深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