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顶部
当前位置: 首页 > 党建资讯
党建资讯

维护国家安全 你我同行!

来源:《内蒙古日报》官方微信
2024年04月16日08:40 分享到:

打开微信扫一扫,点击右上角分享即可

2024年4月15日

是我国第九个

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今年的活动主题是

“总体国家安全观 创新引领10周年”

树立国家安全意识

自觉关心

维护国家安全

是每个公民的基本义务

国家安全与民生密切相关

保障国家安全也是为了

维护人民群众的权益和福祉

近日

国安宣工作室发布了官宣海报

快来一起学习吧

↓↓↓

  日常生活中我们应该这样做

  1.照片不任意拍。不能在军事基地、军用港口等地未经允许拍照,更不要在朋友圈分享部队训练、武器装备、军人军装照等照片。

  2.车队不随意插。驾车外出时,遇到军车车队驶过,不要穿插车队,更不要跟踪拍摄。

  3.工作不盲目干。工作中不要有可能泄露国家机密的行为,比如,提供涉密单位尚未公开的内部信息。

4.电脑内外网不混用。不要在内网专用电脑上使用无线设备以及外单位的存储介质,还要记得及时更新杀毒软件。

  5.行李箱不胡乱装。行李箱中不要装有国外的水果蔬菜,不要带回异国他乡的土壤,也不要带回动物标本等。

  6.东西不随便买卖。不能非法购买或出售卫星数据接收卡、无线摄像笔、无线监控器、GPS跟踪定位器等专用间谍器材。

  7.信息不非法传。不参与出版和传播政治性非法出版物,不利用电子邮件、电子论坛等网络传播途径美化西方社会,诋毁我国形象。

  8.发现可疑线索不隐瞒。任何组织和个人发现危害国家安全的情况和线索,均可以拨打国家安全机关“12339”举报电话进行举报。

  国是千万家

  有国才有家

  国家安全

  是安邦定国的重要基石

  国家安全

  与我们的工作生活息息相关

  维护国家安全

  每个人都应该参与其中

  贡献一份自己的力量

打印 关闭
中共内蒙古自治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版权所有  主办单位:中共内蒙古自治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单位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丁香路45号  邮编:010011  
备 案 号:蒙ICP备09001269号  公安备案号:蒙公网安备15010202151394号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