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强调,坚持用改革精神和严的标准管党治党,完善党内法规,增强党内法规权威性和执行力。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中央政治局第十五次集体学习时强调,进一步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要深化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改革,健全科学完备、有效管用的制度体系。我们要一体学习领会贯彻全会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紧扣落实党中央关于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的战略部署,坚持守正创新,加强谋划实施,健全制度体系,狠抓制度执行,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筑起坚实的法规制度轨道。
一、全面从严治党必然要求健全科学完备、有效管用的制度体系
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从严必依法度。全面从严治党政治性、原则性强,必须坚持不懈健全制度体系,发挥法规制度立规矩定遵循的长远之策、根本之策作用。
第一,健全制度体系是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经验。坚持制度治党、依规治党,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鲜明特色和重要途径。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同向发力,坚持依规治党与以德治党紧密结合,坚持依法治国和制度治党、依规治党统筹推进、一体建设,持续推进党的建设制度改革,不断总结全面从严治党的成功经验,把管党治党的创新成果转化为法规制度,不断提升管党治党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党中央先后制定出台3个中央党内法规制定工作五年规划,新制定修订的党内法规占现行有效党内法规的比例超过70%,推动形成比较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全面实现管党治党有规可依、有章可循。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之所以成效卓著,我们党之所以在革命性锻造中更加坚强,同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取得的显著成绩和发挥的重大作用是密不可分的。必须把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长远之策、根本之策,全方位扎紧制度笼子,更多用制度治党、管权、治吏,这是从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实践中得出的一条重要规律性认识。
第二,健全制度体系是新征程上把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的现实需要。把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推进,是新征程上我们党把握历史主动、实现历史使命的必然要求。面对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崇高使命,面对前进道路上风高浪急甚至惊涛骇浪的重大挑战,面对长期存在的“四大考验”“四种危险”,必须增强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政治自觉,更好发挥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引领和政治保障作用。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也永远在路上,全面从严治党推进到哪一步,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就要跟进到哪一步。新征程上,要深化运用新时代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宝贵经验,坚持固底板、补短板、强弱项,始终紧紧围绕全面从严治党建章立制,及时回应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新需要,推动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加快健全党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制度,形成坚持真理、修正错误,发现问题、纠正偏差的机制,确保党永远不变质不变色不变味,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
第三,健全制度体系是深入推进依规治党的必然要求。我们党作为世界上最大的、长期执政的马克思主义政党,既有办大事、建伟业的巨大优势,也面临治党治国的特殊难题。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提出要把依规治党当作管党治党基本方式,强调发挥好党内法规在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保障党长期执政和国家长治久安方面的重大作用,在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方面的重大作用。从我们党管党治党的长期探索和实践来看,要解决好大党独有难题,把党建好建强,根本的一条就是要坚持依规治党,用一整套科学完备的制度为管党治党提供坚强保障。深入推进依规治党,必然要求形成与管党治党需要相适应、与党的各项建设相配套的制度体系,以制度的权威性有力保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和党的团结统一,以制度的激励性有力保证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恪尽职守、担当作为,以制度的约束性有力保证党的机关和党的干部用好人民赋予的权力,以制度的确定性有力保证党的工作和活动有序规范,以制度的科学性有力保证党和国家事业行稳致远,充分发挥制度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
二、用制度促进全面从严治党体系贯通联动
全面从严治党体系是一个各类要素紧密相连又互相影响的有机整体,制度通过“贯穿其中”与其他各类要素形成结构性耦合,体系中各个部分通过制度的规范和约束来相互连接,保证全面从严治党体系形成集成优势、整体合力。
第一,全方位织密制度的笼子。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确立了“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坚定理想信念宗旨为根基,以调动全党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为着力点,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这一新时代党的建设总体布局。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要求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全方位织密制度的笼子,通过制度建设对各方面各层级党的建设工作的全覆盖,全面实现用制度管人管权管事。在横向上,要巩固和深化党的十八大以来取得的管党治党制度成果,进一步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全面完善党的政治建设制度机制、思想建设制度机制、组织建设制度机制、作风建设制度机制、纪律建设制度机制和反腐败斗争制度机制,促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制度笼子越扎越牢;在纵向上,无论是党的中央组织以及中央纪委、中央各部门,还是各级地方党委及其工作部门,以及各类党的基层组织,都要落实制度治党、依规治党要求,依据法规制度全面推进党的各项建设。
第二,面向实践需要建章立制。全面从严治党体系是一个不断完善的动态系统,健全这个体系是在不断解决实践问题过程中不断向纵深推进、不断完善的过程。制度建设只有紧扣实践需求、回应实践需要、把准实践脉搏,聚焦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推进制度创新,有效破解制约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堵点淤点难点,才能在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中更好发挥贯通联动作用。要坚持问题导向,着眼解决制度建设尚未覆盖到的盲点空白点,着眼回应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缺什么补什么、什么弱强什么,对症下药、靶向施策,精准集约高效推进建章立制工作。要坚持改革精神,突出守正创新、开拓进取,聚焦重点环节和关键领域加强建章立制,直击堵点、痛点,强化有针对性、可操作、能落地的制度供给。要坚持严的标准,注重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着眼于规范行为、制约权力、激励担当,进一步为党组织工作活动和党员行为确立精准的行为规则和行为边界,为在制度轨道上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严明的标准和规范。
第三,加强制度系统集成。体系化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必然要求制度建设要按照系统观念的科学思想方法来认识和推进,不断增强制度体系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要更加突出制度建设和党的其他各方面建设的有机衔接、联动集成、协同协调,深入研究党的各方面建设的深刻内涵、工作内容及其相互关系,强化制度与全面从严治党各要素间的关联性和匹配性,避免出现相互割裂、相互掣肘、碎片化现象,使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制度成为有机整体。要更加突出体制机制的健全完善和法规制度的科学有效,使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各方面法规制度相协调,下位法规制度同上位法规制度相衔接,实体性、程序性和保障性法规制度相配套,提升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制度的整体效应。要更加突出运用治理的理念、系统的观念、辩证的思维管党治党建设党,依靠贯通一体的制度理念和协同一致的制度规范,依靠集党的各方面建设共性要求与个性要求于一身的制度安排,依靠齐头并进、同向发力的制度实施和制度保障,保证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制度更好落到实处。
三、适应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要求深化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改革
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是强化管党治党全面系统布局、协同高效推进的重大举措。新征程上,要以深化改革为动力推动党内法规制度建设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增强制度体系的科学性,从制度上守正创新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
第一,加强顶层设计。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从全局和战略高度做好制度建设顶层设计文章。要以贯彻实施《中央党内法规制定工作规划纲要(2023—2027年)》为抓手完善党内法规体系,以完善“两个维护”制度保证全党团结统一、行动一致,以完善党的领导法规制度有力保证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以完善党的组织法规制度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以完善党的自身建设法规制度坚定推进党的自我革命,以完善党的监督保障法规制度持续激发党员干部秉公用权、干事创业。要聚焦解决“六个如何始终”的大党独有难题,加强统筹谋划,持续建章立制,从制度上保证我们党始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始终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始终具备强大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始终保持干事创业精神状态,始终能够及时发现和解决自身存在的问题,始终保持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要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重大举措,紧扣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的重点任务,科学谋划、精心组织,破立并举、先立后破,为提高党对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领导水平,坚持党中央对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集中统一领导强化制度保障。
第二,及时查漏补缺。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需要着眼内容全涵盖、对象全覆盖、责任全链条、制度全贯通,以推进党内法规制度“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加大制度空白缺项短板补齐力度。要深入研究管党治党存在的突出问题和深层次问题,把党章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等重要党内法规的要求细化具体化,不断拧紧制度“螺栓”、加固制度“堤坝”,实现制度与时俱进。要紧盯实际需求,该制定的制度抓紧制定,该调整的制度及时调整,该完善的制度尽快完善,防止制度滞后于形势任务发展和实践需要。要尊重基层首创精神,从基层汲取源头活水,及时将基层探索、先行先试的好经验好做法上升为制度,使制度更加切合实际。我们党已经形成比较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建章立制要更加精准务实,注重“小切口”,用好“小快灵”,坚持“短实新”,防止无谓的制度自我繁殖或者把制度搞得过于繁琐、掉入“制度陷阱”。
第三,注重提质增效。法规制度立得住、行得通、管得了,才能为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提供坚实保障。要坚持扭住提高制定质量这个关键,认真总结相关工作的宝贵经验,加强建章立制的推演复盘和研究论证,着力形成工作体制机制科学、职权职责配置合理、义务权利辩证统一、处分处理匹配适当的均衡制度结构,推动制度体系内容更加科学、程序更加严密、配套更加完备、运行更加有效,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更高质量的制度供给。要强化各类建章立制之间的协同配合,提升各方面各层级各类型党内法规制度的衔接性协调性,健全党内法规同国家法律法规衔接协调机制,进一步形成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制度合力。要深入研究把握制度优势向治理效能转化的内在机理,坚持以守正固根基、以改革扬优势、以创新提效能,把政治逻辑、业务逻辑、制度逻辑相统一更好落实到制度建设中,使党内法规的制定和贯彻实施更好适应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需要。
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在法规制度轨道上向纵深发展
制度治党、依规治党是最可靠、最有效、最持久的治党方式。要充分发挥制度治党、依规治党在全面从严治党中的基础性作用,严格抓好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制度的贯彻执行,在法规制度轨道上不断把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做到管党有方、治党有力、建党有效。
第一,强化制度治党、依规治党的高度自觉。没有规矩不成其为政党,更不成其为马克思主义政党。新时代以来,我们党在全面从严治党的开创性实践中以前所未有的力度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是党的历史上制度成果最丰硕、制度体系最健全、制度执行最严格的时期,坚持制度治党、依规治党成为“中国共产党之治”“中国之治”的独特密码。实践表明,只有把规矩立起来、使制度严起来,坚持用制度规矩管党治党,推动党的各级组织和党员干部更加自觉地遵守党的纪律、服从党的决定,才能使全党上下统一思想、统一意志、步调一致向前进。要从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伟大实践和显著成就中,更加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从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规治党的重要论述,坚决有力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依规治党各项决策部署,增强依规治党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自觉尊规学规守规用规,严格按照制度履行职责、行使权力、开展工作,切实在制度轨道上开拓全面从严治党新局面。
第二,着力提高制度执行力。全面从严治党要有力有效,必须狠抓法规制度的贯彻执行。各级党委(党组)要把严格执行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制度作为党建工作的经常性任务,摆在突出位置,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制度学习、宣传、教育力度,督促各级党组织严格执行制度,推动党员、干部严格遵守制度,让严格执行制度、自觉尊崇制度蔚然成风。各级党组织及其领导班子要提高制度执行能力,善于用制度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用制度防范和解决党内存在的突出问题,用制度谋事干事。各级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按制度办事的观念,养成自觉执行制度的习惯,带头维护制度权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做制度执行的表率。要狠抓执规责任落实,完善制度执行机制,强化制度执行监督,发现制度执行方面的问题要紧盯不放,及时督促整改,确保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制度执行到位、落实到位。
第三,坚决维护制度权威性。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在法规制度轨道上向纵深发展,必须把制度刚性立起来。要坚持制度面前人人平等、执行制度没有例外,不留“暗门”、不开“天窗”,坚持原则、敢抓敢管,对一切违反制度的行为敢于实打实地“碰硬”、动真格地“亮剑”,决不能让制度成为“稻草人”“橡皮筋”,形成破窗效应。要坚持有规必依、执规必严、违规必究,坚决杜绝做选择、搞变通、打折扣的不良现象,对执行制度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要严肃追责问责,对于那些把制度当摆设、不守制度、破坏制度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真正让铁规发力、让禁令生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