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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工商联党组召开会议传达学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

来源:内蒙古工商联微信公众号
2024年07月30日14:22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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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22日,内蒙古自治区工商联党组召开会议,传达学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研究学习宣传贯彻措施。自治区党委统战部副部长、工商联党组书记梁淑琴主持会议并讲话,自治区工商联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出席会议。会议要求,全区各级工商联系统要按照中央、自治区党委关于学习宣传贯彻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要求,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迅速兴起学习宣传贯彻热潮,确保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在我区各地和广大民营企业、商协会中深入人心、落地生根。

  会议指出,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是在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全会通过的《决定》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全会上所作的工作报告和重要讲话,为我们工商联系统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了根本遵循。特别是《决定》明确提出要坚持和落实“两个毫不动摇”,促进各种所有制经济优势互补、共同发展;要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环境、提供更多机会;要完善民营企业参与国家重大项目建设长效机制,支持有能力的民营企业牵头承担国家重大技术攻关任务;要完善民营企业融资支持政策制度,破解融资难、融资贵问题;要健全涉企收费长效监管和拖欠企业账款清偿法律法规体系;要加快建立民营企业信用状况综合评价体系,健全民营中小企业增信制度;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涉民营企业行政检查;要制定出台民营经济促进法,弘扬企业家精神,加快建设更多世界一流企业。《决定》中的系列举措,都彰显了党中央对民营经济的大力支持和深切期盼。

  会议强调,要认真抓好全会精神的传达学习、教育培训、宣传宣讲、调查研究等工作,把学习贯彻全会精神成果落实到促进“两个健康”实际行动中,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持续深化民营经济人士理想信念教育,因地制宜、因企施策,帮助企业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全面推进工商联改革和建设,奋力开创工商联事业和民营经济改革发展时代新篇,更好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谱写内蒙古高质量发展新篇章凝心聚力。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自治区纪委监委驻党委统战部纪检监察组同志,自治区工商联机关各部室、事业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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