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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传达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2024年07月31日15:12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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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召开党组(扩大)会,传达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内蒙古高院党组书记、院长杨宗仁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强调,要深刻认识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是在新时代新征程上,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具有划时代、开创性、里程碑意义的重要会议,是中国共产党坚定不移高举改革开放旗帜、紧紧围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而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既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全面深化改革的实践续篇,也是新征程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时代新篇。

  会议指出,全区法院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要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改革创新、锐意进取,努力以审判工作现代化支撑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增强全面深化改革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要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把改革向纵深推进。

  会议强调,全区法院要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迅速掀起学习贯彻热潮。要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与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结合起来,一体部署、统筹推进。要深刻认识和把握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重大意义和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健全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体制机制、构建支持全面创新体制机制等多方面改革重点任务要求,深入研究谋划落实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重点任务的具体举措,推动全会精神落地见效。

  会议强调,全区法院要坚持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各项工作的主线,以落实“六个工程”为抓手,凝心聚力办好两件大事。要充分发挥审判职能,紧扣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体目标,依法妥善审理与经济社会发展、生态文明建设、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国家安全等相关的各类案件,精准发挥司法政策、规则的引领、规范、保障作用,依法妥善化解高质量发展和改革过程中的各类矛盾纠纷,切实增强法院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前瞻性、主动性和针对性,做实“公正与效率”,为全面深化改革提供有力司法保障。要加强法院自身建设,扎实推进政法改革工作,做实符合司法规律的审判管理,以审判工作现代化支撑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持续改进司法作风建设,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严格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确保法官清正、法院清廉、司法清明。

  全区法院要积极响应号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高举改革开放旗帜,凝心聚力、奋发进取,为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贡献司法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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