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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动态

自治区党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传达学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
自治区党委十一届八次全会精神

来源:“内蒙古党史”微信公众号
2024年08月13日09:15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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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1日,自治区党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主任杜轶鑫主持召开全室干部大会暨2024年度第10次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集体学习会议,传达学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自治区党委十一届八次全会精神,安排部署贯彻落实工作。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的说明、《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公报》《中国共产党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一届委员会第八次全体会议公报》。

  会议指出,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是在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关键时期举行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对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作出了全面部署,为我们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指明了方向。

  会议要求,全室党员干部要把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通过室务会“第一议题”学习、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党支部“三会一课”和党员干部自学等方式,深入学习重要讲话精神,认真研读全会文件,结合史志工作实际,加强统筹谋划,积极担当作为,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学习贯彻落实全会精神上来。

  会议指出,自治区党委十一届八次全会是在全区上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的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对于推动内蒙古高质量发展、加强党的建设、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全会审议通过的《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关于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的意见》,为内蒙古未来的发展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

  会议要求,结合史志工作实际,对照年度重点任务安排,在工作中抓落实。具体做到:一要持续抓好机关党建工作,常态化长效化抓好党纪学习教育,持续开展北疆模范机关创建和坚强堡垒模范支部创建。二要充分调动全室党员干部学习贯彻全会精神的热情,鼓励全室党员干部特别是青年干部在史志网站、刊物和微信公众号上刊发学习体会和理论文章。三要围绕完成好两件大事,持续深入开展《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的实践路径研究》等重点课题研究。四要围绕自治区党委十一届八次全会提出的“提升社会治理水平”,及时开展社会治理体系研究。五要严防意识形态风险,围绕学习贯彻落实全会精神,完成好党史类读物的审读、审看任务和全区各类志书年鉴的评审验收工作。六要充分发挥史志网站、刊物与微信公众号等平台的宣传引导作用,广泛宣传全会精神,及时转载解读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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