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9日,在全区机关党务干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培训示范班开展期间,自治区党委直属机关工委组织召开党建工作座谈会,围绕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中央和国家机关部门党组(党委)落实机关党建主体责任的意见》进行了研讨交流。
座谈会上,参会人员对《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中央和国家机关部门党组(党委)落实机关党建主体责任的意见》再次进行深入学习,12个盟市工委书记(常务副书记)和部分自治区直属机关单位党务干部结合本单位实际,作了交流发言,提出工作建议。大家认为要进一步明晰工作责任,发挥党组(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以压实党组(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为重点,形成严密合理的责任体系;要进一步优化党建考核方式和评价指标体系,把推动落实机关党建主体责任考核作为年度考核、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充分发挥考核“风向标”“指挥棒”作用,切实提高工作质效;要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针对推动部门党组(党委)落实机关党建主体责任与自治区有关部门建立健全一体贯通的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动机关党建主体责任全面落实。
会议认为,自治区党委直属机关工委要持续推动自治区直属机关各单位党组(党委)以更高站位、更高标准、更实举措、更大力度落实好机关党建主体责任,牢固树立“一盘棋”思维,从细化工作职责、优化工作机制、强化工作保障等方面入手,加快形成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