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0日,自治区党委直属机关工委召开会议,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部署和自治区党委要求,对工委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进行研究部署。
会议指出,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是巩固深化主题教育和党纪学习教育成果、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是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巩固党的执政根基的必然要求,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有力保障。要站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深刻理解、精准把握本次学习教育的重大意义,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工作安排,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把学习教育开展得富有成效。
会议强调,要聚焦主题、把握重点,一体推进学查改。要确保“学有质量”,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等,认真学习研讨,做到真学真懂真信真用。要确保“查有力度”,立足落实“五大任务”和区直机关党建工作实际,深入查找问题,剖析反面典型案例,深挖问题根源,加强警示教育。要确保“改有成效”,结合工作实际开展整治工作,列出问题清单,制定整改举措,务求整改实效。
会议要求,要兼顾好工委自身与区直机关面上的关系。要严要求督促指导区直机关各单位开展学习教育,营造驰而不息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的浓厚氛围。要高标准落实工委自身的学习教育,确保取得实效。要兼顾好学习教育与党建工作的关系。各部门在合力推动区直机关学习教育的同时,要同步开展好本部门其他党建工作,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要兼顾好学习教育与中心工作的关系。要把开展学习教育同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的重要指示精神结合起来,同贯穿一条主线、办好两件大事、落实“五大任务”、实施“六个工程”、开展“六个行动”结合起来,同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等统筹起来,推动机关党建与中心工作深度融合,为内蒙古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