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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日报社、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联合开展为民服务实践活动

供稿:内蒙古掌上12348
2024年12月06日09:07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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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4日是第十一个“国家宪法日”。为了弘扬宪法精神,大力推进各族群众在社区层面的交往交流交融和社区法治化建设,12月3日下午,内蒙古日报社联合自治区司法厅在呼和浩特市新城区西街街道艺术厅北街社区共同举办了以“创新社区治理 共建美好家园”为主题的“我帮你”为民服务实践活动。内蒙古日报社党委委员、副总编辑刘晓冬、兰弟,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王平参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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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日报社、自治区司法厅相关负责人向艺术厅北街社区捐赠了《习近平著作选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摘编》等书籍100余册。内蒙古日报社党员代表从坚持服务管理并举、实现互嵌互融,坚持打造“家”模式、建设共有家园等方面介绍了赤峰市松山区兴安街道临潢家园社区治理经验,为社区治理提供了新的思路方法。

为了更好地引导群众在日常生活中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自治区法律援助中心的律师为居民提供了免费法律咨询服务,耐心解答了居民在日常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难题。活动还就宪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进行了宣传,发放了宣传资料。

本次联合实践活动,是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落实到具体为民服务行动中的一次创新尝试,细化法治宣传服务内容,延伸服务形式,进一步增强了自治区司法厅与日报社的密切联动,进一步提升了居民的法律意识,推动宪法精神和法治观念深入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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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司法厅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雪洁,自治区司法厅普法与依法治理处党支部、自治区法律援助中心党支部、自治区法治宣传中心党支部,内蒙古日报社人力资源部党支部、时政新闻中心党支部等七个支部参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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