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强调,加强和改进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必须牵住责任制这个“牛鼻子”。呼伦贝尔市委直属机关工委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履行工委统一领导、指导督促职责,以落实机关党建主体责任为牵引,紧盯政治建设首责,一体推进思想建设、组织建设、纪律作风建设、党建带群建工作落地落实,推动机关党建工作高质量发展。
紧盯政治建设首责,深入践行“两个维护”。牢固树立“抓机关党建是本职,不抓机关党建是失职、抓不好机关党建是渎职”的理念,召开市直属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印发工作要点,安排部署机关党建工作,督促党组织把机关党建主体责任扛稳、抓牢、做实。深化政治机关意识教育,开展重温入党誓词、党员过“政治生日”等政治仪式,扎实开展系列主题教育活动,召开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7·9”重要讲话精神座谈会,举办“以高质量党建引领高质量发展”主题展,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抓牢思想建设主责,持续深化理论武装。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按月印发中心组和党支部学习参考清单,着力解决“学什么”问题,坚持不懈用党的创新理论凝心铸魂。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巡听旁听工作,督促指导党组(党委)提高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质量。强化党员教育培训,建立健全“四个以学”长效机制,更新完善市直属机关“草原先锋讲师”师资库,组建理论业务宣讲团,持续围绕党的创新理论、党务知识等开展“百场党课进机关”活动,分层分类举办各类培训班,着力提升党员干部担责任、提素质、促发展的能力水平。从严从实压紧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举办形势政策报告会,开展意识形态工作培训,点对点指导市直属机关单位制定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加强舆论宣传引导,每年发布机关党建信息600余条。
增强组织功能明责,锻造坚强堡垒阵地。树立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坚持“书记抓、抓书记”,持续推动部门党组(党委)书记担任机关党组织书记。开展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聚焦述前审核、述中点评、述后整改三个环节,有效推动党组织书记履职尽责抓党建。以“亮晒比”为抓手,开展坚强堡垒‘模范’支部创建工作,强化分类指导,推动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锻造坚强有力基层党组织。建立健全“组织生活观察员”制度,选派“政治强、业务精、作风好”的党务干部列席参加组织生活,指导党组织规范落实组织生活制度。印发《一组织一建议,一支部一对策提醒函》,点对点指导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开展机关党建工作,持续推动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持续正风肃纪督责,筑牢清廉机关堤坝。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常态长效开展党规党纪教育,深化“提标、提速、提效”专项行动,开展基层“小马拉大车”整治各类报表台账泛化工作,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深化党风廉政建设,打造“清廉机关”,开展明察暗访、警示教育、反腐倡廉巡讲,发布纠四风树新风工作提醒,以钉钉子精神推动机关政治生态持续向好。将机关党建工作专项检查纳入市委巡察工作,全面剖析机关党建工作存在的共性问题,以“送学上门”讲党课为抓手,督促提醒党组织举一反三,做到有则改之、无则警示。结合落实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要求,统筹推进党建考核与绩效考核,优化日常监控指标,通过“双层级分类报送”“点对点”反馈,对市直属机关党建工作落实进度、完成质量、工作成效等进行提醒调度,切实用监督传导压力,用压力推动落实。
担起党建带群建共责,激发干事创业动力。积极打造党建带群建“同心”品牌,加强党对工青妇等群团组织的领导,健全党建带群建工作机制。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市直机关党建带群建工作的通知》,在推动优化营商环境、精神文明建设等重点工作中发挥“工力量”“巾帼红”“青思汇”等子品牌作用,促进群团组织搭建桥梁纽带。夯实群团工作基础,编印群团工作指导手册,加强群团委员换届提醒,推动群团工作规范化。举办职工文艺汇演、运动会、健步走等活动,丰富职工文化生活,引导广大干部职工听党话、跟党走。落实“双报到、双服务、双报告”工作要求,推动市直属机关在职党员到所在社区报到,积极开展党员志愿服务,认领群众“微心愿”500余个,解决社区民生实事495件,推动党员干部践行初心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