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9日下午,教育厅党组与驻厅纪检监察组围绕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召开专题会商会。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公报》,深入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面临的形势任务,部署下一步重点工作。自治区政协副主席,自治区党委教育工委书记、教育厅党组书记、厅长杨劼主持会议并讲话,自治区党委教育工委委员,自治区纪委监委驻教育厅纪检监察组组长、教育厅党组成员卢艳阳通报2023年厅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有关情况,对2024年工作提出七个方面的工作建议。其他厅党组成员围绕“一岗双责”落实情况作交流发言。
会议要求,要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牢政治机关的根本属性,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之以恒纠治“四风”,深化整治“三多三少三慢”问题,不断提升机关党建工作质量。要落实高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和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压紧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牢牢守住校园安全,以高质量党建引领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
会议强调,要常态长效强化政治监督,细化落实重要情况通报和问题线索通报制度,开展定期会商,加强配合及沟通,推动厅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驻厅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责任同向发力。要制定政治责任清单、重要任务督办清单,履行好“三评一赛”事项监督备案,对重大项目评审、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持续加强立项监督、过程监督、环节监督、结果监督。机关纪委、教育厅巡察办要落实日常监督执纪责任,时刻拧紧监督责任链条。要抓好高校巡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督办,更好完成整改“后半篇文章”。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