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治建设
政治建设

民政厅举行2024年第7次党组(扩大)会议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4年第2次集体学习会

供稿:自治区民政厅机关党委
2024年02月22日15:37 分享到:

打开微信扫一扫,点击右上角分享即可

       2月19日,自治区民政厅举行2024年第7次党组(扩大)会议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4年第2次集体学习会。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二〇二四年春节团拜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中共中央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总结会议精神和自治区主题教育总结会议精神、《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国务院第二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习运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等。厅党组书记、厅长姜宏主持集体学习并讲话。

                 

       会议指出,要按照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工作部署,健全“四个以学”机制,着力在加强政治机关建设、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上见行见效。一是要持续加强理论武装,自觉落实党组会“第一议题”、中心组学习“第一任务”、党支部学习“第一内容”,持续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从党的创新理论中悟规律、明方向、学方法、增智慧,切实掌握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不断打牢担当作为、晋位争先的思想基础。二是要持续推动问题解决,抓好主题教育、巡视、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整治,持续推动建章立制,切实让民政服务对象感受到解决问题的实际成效,不断提升服务对象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三是要持续改进工作作风,大兴务实之风、清廉之风、俭朴之风,落实“四下基层”要求,持续深化民政系统“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群众教育实践活动,通过实施“四个一”活动、晾晒民政“幸福清单”等,教育引导厅系统党员干部和民政服务对象更好深刻领悟“六句话的事实和道理”。四是要持续夯实基层基础,巩固拓展“创建北疆模范机关先进单位”成果,不断加强对党忠诚教育,通过坚强堡垒“模范”支部和“一支部一品牌”两个创建活动,全面提升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推动党建与民政业务融合发展,为推动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障。

       会议强调,要在主动担当作为、推动事业发展上加力加速。在贯彻重大部署上,要落实好2024年中央1号文件,以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关于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做好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工作的《意见》和《具体措施》为抓手,不断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与防返贫监测机制衔接,进一步编密织牢基本生活救助、专项救助、急难救助制度体系,坚决守住守好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在推进重点任务上,一方面要加快民政领域自治区民生实事项目的实施进度,努力将建设进度赶在序时进度前面,确保如期兑现民生承诺。另一方面要按照“具体化、项目化、清单化、责任化”要求,对重点工作逐条逐项建立健全时间表、路线图、任务书,明确责任分工、落实标准、时限要求,确保工作快速展开、冲刺推进。厅机关各处室单位要树立担当作为、晋位争先的精气神,扑下身子、凝心聚力抓部署、抓推进、抓落实,全力推动各项工作开门红、开门好,为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全年任务目标打好基础。

       会议要求,要在加强机关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上尽责尽心。要系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自治区纪委十一届七次全会精神,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把厅机关的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抓具体、抓深入。一要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要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支部书记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深学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认真落实“九个以”实践要求,坚持党风廉政建设与民政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和执着把民政领域各条战线、各环节的自我革命抓具体、抓深入,持续推动民政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二要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要健全民政系统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持续完善民政领域各项制度规范,努力形成以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工作格局。要加强制度建设,建立长效机制,促进源头治理,补齐工作短板,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改进提升工作,全力推动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三要持之以恒加强纪律教育。要始终将纪律建设摆在突出位置,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契机,认真开展党章党规党纪学习教育活动,通过邀请专家授课、通报典型案例、开展线上“纪法小课堂”等形式,推动纪律教育常态化,真正把纪律规矩立起来、抓起来、严起来,推动转化为党员干部的自觉遵循。

       会议强调,要树立开年就是开战,起步就是冲刺的意识,聚焦年度晋位升级目标和重点工作部署,以“提标提速提效”的满格状态、“严真细实快”的工作作风,抢前抓早、紧抓快干,全面开创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新局面,为更好完成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发挥民政作用,贡献民政力量。

       厅党组成员、巡视员,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参加学习。

打印 关闭
中共内蒙古自治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版权所有  主办单位:中共内蒙古自治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单位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丁香路45号  邮编:010011  
备 案 号:蒙ICP备09001269号  公安备案号:蒙公网安备15010202151394号  
微信公众号